文/李幼鸚鵡鵪鶉
2012年9月1日《聯合報》論壇版刊出周妙卿的投書,認為既然三審的法官們都接納了檢察官們的起訴與指控,每次都判處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死刑,當年的法務部長馬英九竟然不簽署死刑的執行命令,引發囉囉嗦嗦、拖泥帶水的後遺症,根本就是在踐踏三審的權威——你我能不驚駭周妙卿這麼嗜血的腦殘思維與垃圾文字?在我幼年,壽山搶案一案雙破,兩個城市兩組刑警各逮捕幾位青少年,兩邊的涉案人都招供認罪但彼此互不相識。刑求逼供、屈打成招引起輿論嘩然,口誅筆伐。從老兵王迎先在李師科案的冤死到後來的江國慶案,正因為檢察官與法官(還有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的狼狽為奸,縱容刑警搶業績爭功的不擇手段、踐踏人權,才會讓台灣的司法蒙羞、政府失去民心,台灣的冤獄居世界之冠。不料現今依然有人瞎了眼睛,不去指責警方辦案粗糙草率與逼供迫害,反倒抱怨歷任法務部長(還有繼任的葉金鳳與往後民進黨的陳定南)不簽署槍決令。周妙卿是變相歌頌某些酷吏(無論是親李登輝的李元簇或是反李登輝的王建?)不分青紅皂白的嗜殺嗎?蔣氏王朝土崩瓦解,餘孽卻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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