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幼鸚鵡鵪鶉
既然幾乎所有的人都不希望把毛毛蟲擱在手上、放在舌上,為什麼很多父母偏要讓遠不如毛毛蟲柔軟、而且有腥騷味的陰莖塞進自家女兒的體內呢?強迫異性戀的女孩嫁給她不愛的男人,硬逼同性戀的女孩跟男人結婚,不就是父母往女兒陰戶硬塞根陰莖嗎?請問這種父母是不是很下流呢?將心比心,倘若父母果真嗜好這種調調,那麼何不乾脆把這男孩的陰莖塞進父母自己體內呢?「甜頭」就留給父母自己享用吧!如果女兒任憑父母擺佈,婚後那男孩對妻子打罵凌虐,或是始亂終棄,或是揮霍無度搞得夫債妻償,請問父母要怎樣補償女兒所受的傷害呢?至於男孩(無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被父母逼婚,跟不愛的女性結褵,居然能生出小孩,那才荒謬。如果我被迫結婚,起碼我不跟配偶做愛,至於父母是不是敢強迫握住我的陰莖往女方的陰戶塞來求取子嗣孫兒,大家走著瞧!近30年來,台灣電影勇於反省、批判、揭發軍營凌虐士兵、踐踏人權的,只有林書宇的短片傑作《海巡尖兵》!片中的一兵與娼妓合力脫掉二兵的褲子強逼二兵跟娼妓做愛,差不多等於共同抓住那可憐男孩的陰莖,用手、用陰戶在強姦他了。軍隊有多賤,果真台灣不輸美國、法國、英國!請問父母們,難道要跟軍隊比賤嗎?2012年南方影展參賽片裡的女同志議題與外籍配偶處境,格外值得你我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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