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盈如
這次不是要說美麗灣,雖然那是個在刺桐部落阿美族人的歷史上,早該成為遺址的東西。2004年美麗灣渡假村業者從台東縣府手上BOT取得地上權,今年(2012)最高法院判定環評無效、高等法院判定縣府應令渡假村停止開發時,它已經蓋好在裝潢準備營業,年中縣府重提環評,讓美麗灣案繼續發展下去。這一次,不是要談早已經知道的概念,例如Munch 09年〈何止七星潭—東部海岸線的瘋狂BOT〉報導即指出沿著東部海岸將近20個BOT案,正循著觀光區委外經營不善的私人公司蠢蠢欲動。將公共利益與自然資源由政府轉手讓渡給財團經營的觀光模式,更無益於生態永續發展、經濟分配正義跟文化資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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