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睿銓
在聯合報日前專訪文化部長龍應台一文中,談到台灣的流行音樂和戲劇。龍部長表示,不能「用菁英口味去歧視娛樂產業」,而且台灣的流行音樂在中文世界具有產業優勢,文化部要設法幫助他們進軍中國和國際市場。雖然我不太能想像在「菁英」眼中,台灣的娛樂產業是什麼模樣,或者流行音樂是否必須滿足(大眾)娛樂產業,但什麼樣的台灣流行音樂值得文化部協助推廣進入國際市場,我在此則有一小小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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