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潘欣榮
在台灣,有46萬長期照顧需求者是由自己的家人、親友負責照顧。面對M型社會,其中許多經濟弱勢者聘不起全薪的外籍看護,但目前的居家服務員制度因時薪高,故服務時間短。為此,勞委會將開放由非營利組織聘雇的外籍看護工來到府服務,他們依工作性質來換算成點數,然後以點計費。每月只要「最低消費」達到約1萬元就可申請此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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