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盈如
蓋在台東杉原灣海灘上的美麗灣渡假村,不是故事的終點。當台灣島上代工生產欲振乏力,以觀光產業為發展地方的辦法,是政策走向,也是地方期待。從1994年文建會「社區總體營造」政策在各個角落開始,1995至2008年經濟部推動形象商圈「創新台灣品牌商圈」,預算139萬元。內政部營建署「擴大國內需求方案——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1999至2008年編列213.71億元補助地方。文化部輔助各縣市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從2008至2013年總經費為18.24億元。觀光發展由中央提供資金、地方政府主導、吸引企業投入、個人搶著申請,創造節慶、複寫傳統,地方魅力的自我消費成為所有人唯一出路。接下來有放置在觀光硬體工程上的400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地方發展是否可能拒絕政府、經濟及文化資本?環評通過前後,支持、反對並存,「地方聲音」的歧異引發討論。它至少讓民間不同的發展想像浮上檯面。記者開始好奇,當族人回過頭去面對部落,他們所經歷、接受、抵抗什麼。當部落認同終於成為驕傲,要花多久時間,才能出現厚實的聲音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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